一个很实际的问题,我的回是:不行的!
外嫁女户口农转非,父母不在了,但父母在农村是有宅基地和房子的。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,宅基地属所在的村集体所有,房子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据我国《继承法》农转非女儿是有权继承的。根据“地随房走”的原则,房子可居住使用,宅基地子女也可随房继续使用!
女儿继承了父母房子,宅基地继续使用,房子小的破损或者漏水,当然可以修补修缮,可居住,养老!胜至房子还也可以出租,也可以有偿出让给本村有需求的人。
这里要提醒大家的,也是最重要的一条,根据我国现行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非本村户籍的(或农转非)子女,虽房子可以继承居住或养老,宅基地也可随房使用,但房子破损或倒塌,成危房不能住人,房子是不得修建,重新盖房子的。这时村集体有权拆除危房,收回宅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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