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树的“36,25,7突出”管理原则,可以在前面加一个1:
1:一拿。是在桃树生长期内拿枝软化。
36:三个0.6。在桃树开花坐住果后(3-4月份)、六月份(运城地区是六月中旬)及九月份大部分桃采摘完后的这3个关键时期对粗度超过0.6厘米枝条,基部留2个芽回缩,促生细花枝。
要注意在这3个关键时期里,只需枝条粗度不超过0.6的,无论它的长短,就是在长基本都要保留。
25:是树体高度在2.5米上下,便于果实采摘。
7:7突出是在中(主)干上培育7-10个上下的离(干)体结果枝。
三年桃树辨证管理的技术措施
1.第1年管理
(1)栽植后定干:健壮苗木可在60厘米处定干,留一芽促生新干,60厘米以下芽抹掉;虚旺苗接口上留饱满芽剪截。芽苗无需定干,剪砧时可留10厘米木桩,作扶干材料。
(2)拿枝软化:在6-9月份,对40-50厘米长当年生枝条软化,促成花芽。拿枝次数,以停长为度,一般情况下全年最多3次。
粗度小于0.6厘米(筷头粗),长度不超过40厘米,成花足够枝条的不拿枝。
(3)处理超粗枝条:在6-7月份,立刻对直径超过0.6厘米的枝条,基部留2芽回缩,促生细花枝。
2.第二年管理
关键是调势控冠,方法是以果压冠,截粗促细。
(1)中(主)干处理:中(主)干不够2.5米的,顶端不处理任其生长。
超过者可在发芽前后或9月前回缩至2.5米,剪口要位于花量大的细花枝条处,形成以果压顶、控冠。
(2)侧(横向)枝处理:3~4月份,对未成花的粗枝条(超0.6,筷头粗),在基部留2芽短截,促生细花枝。
6月中旬,对短截后抽生的粗枝条(0.6厘米,筷头粗),在留2芽短截回缩,在次促生细花枝。
当年从中(主)干新发出的细枝条不做处理,粗枝条(0.6厘米,筷头粗),可在基部留两芽回缩,促生细花枝。
9月份,对直径粗枝条(0.6厘米,筷头粗)以上枝条,做好重短截或留15-20厘米短截。
3.第三年管理
一般情况下,第三年可进到盛果期,关键培育7个上下,长度为15-20厘米,较粗,在主干上均匀的分布的离(干)体结果枝,防止下垂结果枝相互重叠。
只需遵循上述桃树辨证管理的36、25、7突出原则和三年管理措施去实施,即便不使用多效唑,也能调节桃树的旺盛生长,而且树势健壮、结果品质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