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问题是“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”,估计争议不会太大:西红柿可以煲汤,可以炒鸡蛋,虽然也有人喜欢生吃西红柿,但是毕竟它的蔬菜属性略高于水果属性。可是圣女果……它远看上去跟樱桃没什么两样(也正因此得名“樱桃番茄”),味道更是香甜鲜美、风味独特,而且还可以做成蜜饯!简直是天生一身的水果气质。
问题:圣女果是蔬菜还是水果?
答:先来看看西红柿是怎么被“驱除”出水果之列的。
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,这个问题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曾闹上了最高法院。原来,按照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,进口蔬菜要缴纳高达10%的关税,而水果则不用。当时纽约海关将西红柿归类到蔬菜,这意味着进口西红柿需交重税。英国商人约翰·尼克斯1895年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准备进口美国,有意钻空子的尼克斯坚定认为西红柿是水果,据理力争: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,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;同一般蔬菜不一样,它可以生食,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。
双方为此争执不下,最后只好把它作为“被告”,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。
经过审理,法院一致判决:“正像黄瓜、大豆和豌豆一样,西红柿是一种蔓生的果实。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、胡萝卜等一样作为饭菜用;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,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。”从此,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,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。
西红柿蔬果之争之所以要闹到法庭,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涉及到利益问题。而法官的裁定,也是根据“在贸易中的词语释义”这一点,认为西红柿属于蔬菜。
我们再来看圣女果。圣女果,亦称“小西红柿”,茄科,是番茄大家族中的成员之一,原产地是南美洲的秘鲁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。我国上海地区多称之为“樱桃番茄”,其主要是因其果型小,形似樱桃。大多数情况下,圣女果都被当成水果食用。
“被当成”水果,意味着人们还没有普遍承认圣女果是水果。
要成为水果,一般得具备三个条件:可生吃、多肉多汁、包含植物的种子。蔬菜一般取自植物的根、茎、叶等部分,可以烹调做菜,还囊括了各种因为不能生吃、不够甜等原因而被驱逐出水果家族的植物果实成员。 其
实西红柿满足水果的三个必要条件,但因为人们多将之烹熟食用而成为了蔬菜;而圣女果,因为多被生吃则被视为水果。
实际上,“蔬菜”和“水果”本就不是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,并没有严格的区分界线,所以当我们谈论某种植物果实是蔬是果之时,更多的是一种习惯。按照蔬菜和水果的定义,圣女果既是蔬菜又是水果:蔬菜,可以食用的植物或菌类——它是可食用的植物;水果,植物的果实或某些器官可食用——它当然也是可食用的果实。
有一个词汇叫作“果蔬两用”,特别适用描述圣女果。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它既可蔬又可果。或者我们可以更机智一点:生吃时它就是水果,熟吃时它才是蔬菜。